文化艺术支持基金将于2021年遴选符合以下类别、主题及要求的项目与活动。
项目及活动类别与主题
- 保护、推广文化遗产,将历史文化遗迹开发为文化旅游产品的项目;
- 创作、传播及展示文学作品和民族、古典、当代艺术新作品;
- 支持制作视听作品、出版图书及文化艺术专业报刊,在国内外推广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艺术;
- 创作提升儿童艺术与审美知识的作品,开展提高公众文化艺术教育水平的活动;
- 在文化创意生产与服务中引入优秀创意、开发产品,包括手工艺、音乐制作及动画等数字作品;
- 出版推广蒙古学优秀成果,将文化艺术研究人员的优秀作品发表于国际知名图书和期刊;
- 为掌握、传授及传承专业技能而举办或参加专业培训;
- 文化研究、文化艺术政策研究,以及著作权作品产业化研究,包括文化创意产业、创新、蒙古品牌产品与服务等。
项目资助额度
- 个人项目资助上限为30000000图格里克。
- 法人项目资助上限为80000000图格里克。
项目申报文件要求
- 符合国家文化政策、国家计划、国际条约公约及其他相关法律与政策文件;
- 说明项目对社会与个人的影响、实践应用及实施可行性;
- 阐明项目意义及时代相关性;
- 规划真实且可实施;
- 保障参与者与活动安全,包括在新冠疫情期间实施的可行性;
6. 说明是否需要其他来源追加资金,如需要,提供资金来源证明;
- 提供以往项目实施经验;
- 提交不侵犯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的保证或声明。
其他条件
- 实施者不得有银行或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及欠款。
- 曾获本基金支持但履约不合格或有未结清义务者,不得参加遴选。
- 不接受使用项目资金采购设备及家具的申请。
项目申报截止时间
项目活动方案须于2021年3月31日17:30前提交文化部文化生产与创新处。
联系电话:51-265628、51-265626。
请通过以下链接下载申请表。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wu37pJb_anE_rL_518nc1iqUBiGDBhf1/view?fbclid=IwAR04gGEc3aIX0abMDvSk37jFzmirudgflmorPqBc6A_DLbq7_WQlN30QA9M
